我找银行贷的款,应该也算民间借贷吧?”不少朋友在遇到借贷纠纷时,常会提出这样的疑问。今天,北京民间借贷领域的专业顾问团队就为您彻底厘清这个关键问题:银行贷款到底属不属于民间借贷?

银行贷款不属于民间借贷! 二者在法律定义、参与主体、监管规则等方面存在本质区别。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,民间借贷是指:自然人、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。
主要特征包括:
主体灵活:发生在个人、企业、组织之间,不涉及持牌金融机构;
约定自由:利率、期限等由双方协商,但利率上限受法律约束(如不得超LPR4倍);
形式多样:可书面可口头,借条、欠条均为常见凭证;
资金属性要求:出借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,若套取银行资金转贷则合同无效。
银行贷款是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机构(如商业银行)向借款人发放资金,按约定收取利息并到期收回本金的经营行为。
其核心属性为:
主体特殊:一方必须是银行或持牌金融机构59;
严格监管:利率执行央行基准,流程需符合《商业银行法》等规定710;
资金属性:银行放贷资金来源于存款或同业融资,属于特许经营业务3。
正因主体身份的根本差异,《民间借贷司法解释》第一条明确规定: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因放贷引发的纠纷,不适用本规定。
| 对比维度 | 民间借贷 | 银行贷款 |
|---|---|---|
| 借贷主体 | 个人、企业、组织之间 | 银行等金融机构 vs 借款人 |
| 利率决定 | 双方协商(有法定上限) | 按央行基准利率浮动 |
| 资金来源要求 | 必须为出借人自有资金 | 银行吸收存款或融资 |
| 合同无效情形 | 套取金融机构转贷、用于违法活动等 | 违反信贷政策、欺诈骗贷等 |
| 审批速度 | 快(数小时至几天) | 慢(数天至数周) |
王某因朋友张某急需用钱,便从银行贷款20万元后转借给张某,约定年息10%。后张某无力还款,王某起诉至法院。
法院判决:
王某套取银行贷款转贷,违反《民间借贷司法解释》第十三条,借贷合同无效!张某仅需返还本金,利息诉求不予支持。
这就是典型的将“银行贷款”误作“民间资金”操作引发的法律风险——不仅利息落空,本金追偿也仅能依过错分担。
明确资金用途
若需借钱给他人,必须使用自有资金。哪怕通过“花呗”、信用套现后再出借,也属非法转贷。
认清借贷性质再签约
向银行借钱 = 签订金融借款合同;
向个人借钱 = 签订民间借贷协议。
勿碰“转贷赚差价”陷阱
从银行低息贷款再高息转借他人,看似盈利实则违法,一旦对方违约,你将同时面临银行追债及法律不保护的双重困境。
银行贷款是持牌金融机构的专营业务,民间借贷则是普通主体间的资金互助行为,二者从法律定义到实务操作均存在根本性差异。
一句话牢记:
找银行借钱 → 属于金融借贷;
找个人/企业借钱 → 属于民间借贷。
北京民间借贷服务机构提醒您:无论是向银行申贷,还是参与民间融资,务必厘清法律关系,保存借款凭证,必要时咨询专业机构,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!